程力專汽“關于車輛發票及合格證信息關聯相關問題”的重要通知
2013/12/17 9:19:14 來源:湖北程力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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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3年7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動車電子信息采集和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有關事項的公告》(2013年第36號)的要求,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和國外機動車進口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改裝)或進口的機動車應該開具增值稅發票,開具發票后,通過“合格證信息管理統一車輛票據關聯子系統”將發票信息與所銷售機動車的合格證電子信息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進行關聯,并上傳至稅務總局,客戶所購的機動車輛才能在當地上戶。
為保證我程力專汽銷售業務正常、合規開展,特對新公告實施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2014年1月1日。
2014年1月1日起,稅務局開始根據采集到的每臺機動車價格信息,逐臺核定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并實時下發各地執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未能關聯發票信息的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將不能上傳到稅務總局。請銷售員通知本年(2013年)內已開票但還未辦理上戶手續的客戶在2014年1月1日前辦理上戶手續。
由于所購車輛出廠的時間到客戶車輛上牌的時間上有一定的差異,所以從現在(2013年12月1日)起,程力專汽所有銷售的機動車輛就需要進行上述信息關聯。
二、增值稅發票種類:
本公司銷售機動車輛時,應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
三、開票須注意的事項:
1.按新政策的規定,開具機動車輛發票時,需將本公司的合格證與本公司開具的發票進行關聯,并上傳至稅務總局。
2.開票時,銷售人員須提供本公司合格證。本公司只能關聯本公司合格證信息內容,不能關聯其他公司合格證信息,不是本公司合格證開票,將導致客戶無法上戶等問題。
3.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銷售人員須提供購貨單位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客戶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必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否則發票無效。
4.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銷售人員須提供購貨單位的名稱。
5.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銷售人員須提供:
(1)購貨單位為小規模納稅人、政府單位、個人等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應提供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或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2)購貨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需要抵扣進項稅額的,應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或復印件(副本上有稅務機關蓋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字樣)。
不是一般納稅人開具稅號的,用戶將無法上戶。
6、開票金額應為合同金額,不能低于車輛最低計稅價格。開票前,銷售人員應與客戶溝通清楚相關事項。
7、拒絕因提供錯誤的開票信息而導致換票的現象。發票信息與車輛合格證電子信息的上傳及關聯操作,須按照時序進行,若要沖銷發票,手續復雜,而且費時冗長,若因銷售人員提供不正確的開票信息而錯開發票,要求換票導致發票信息與合格證電子信息關聯紊亂的,銷售人員將自負風險。
8、銷售人員在取得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應核對好發票信息,并簽自己的名字,簽字人需對發票的正確性負責。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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